果汁不應該提供給嬰兒
美國兒科學院最近更新了對於提供果汁給嬰幼兒之建議,把不適合喝果汁的年齡(從之前6個月及以下嬰兒)擴大至12個月及以下的所有嬰兒,主要原因是果汁並不提供營養益處。
美國兒科學院的其他建議之中:
當兒科醫生認為6個月以上的嬰兒有需要飲用果汁時,應該把果汁放置杯子中而不是在奶瓶裡給嬰兒飲用
對於幼兒,可以提供100%的果汁(4oz或更少)作為小吃或餐點的一部分
對於4至6歲的兒童,每天的飲用量應限制在6oz以內;7至18歲之間,建議每日限制為8oz
對於慢性腹瀉兒童,腹痛,過度腸胃氣脹和腹脹,醫生應詢問兒童平日果汁之飲用量
對於體重過輕或過重的兒童,醫生應建議從飲食中減除所有果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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